有人问:摩梭人的社会是不是“女尊男卑”?摩梭人会回答:“我们这里是女尊男不卑。”这里是泸沽湖,一个被称为“女儿国”的地方。在这里,女性力量从来不是一个需要被强调的概念,而是融入每一天、每一个日常。
走进任何一个摩梭家庭,最核心的建筑永远是祖母屋,屋内火塘终年不熄,如同祖母温暖绵长的慈爱。在祖母屋里,有两根柱子——右为女柱,左为男柱,取自同一棵树,树根做女柱,树梢做男柱,象征男女同根同源、互补互助。摩梭人有句老话:“天上飞的老鹰最大,地上走的舅舅最大。”舅舅们负责教导姐妹的孩子、主持礼仪、参与社会交往,是家庭不可或缺的支撑。
女性不是取代男性,而是与男性各司其职、和谐共处。这种分工模式,让摩梭社会极少出现孤寡老人或留守儿童——因为家族成员始终互相扶持。孩子由整个家族共同抚养,育儿责任被分担,大大降低了产后抑郁等心理健康风险。财产归家族集体所有,即使暂时没有收入,也可以依靠家族田地的收成,生活有基本保障。
在这里,最年长的女性享有最高威望,是家庭的灵魂人物。但权力并不只属于年长者——每个家庭会推举一名“达布”担任管家,负责处理家中大小事务。达布不一定是最年长的,但一定是最能干、最有责任感的女性。且摩梭女性不需要靠“妻子”或“母亲”的角色来定义自己的价值。她们的身份认同来自于家族的归属感。即便到了三十多岁尚未走婚,也不会有人催促——是否成家,完全取决于个人选择,而非社会期待。
在摩梭大家庭里,这就是摩梭女性的日常——不是被赋权的宣言,不是刻意的抗争,而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存在状态,她们在火塘边决策,在田野间劳作,在节日中欢庆。“女性力量”不是一个需要呼喊的口号,它写在语言里,刻在柱子上,燃在火塘中,流淌在生活中的每一个日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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